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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夏供销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与职业资格

鉴定工作指导意见

宁供社发[2008]9
 

(2008-01-18)

各市县(区)供销社,各直属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设施农业为基础的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推动宁夏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快速发展,现对我区2008年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对供销社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农产品经纪人是伴随我国农村经济改革而出现的一个新的职业群体。随着农村商品流通与农村商品生产发展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出现,农民“卖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而日趋活跃在农村各地的农产品经纪人,在带领农民进入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各类中介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体系的组成部分,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形式,迅速提高广大农产品经纪人整体素质,增强整体竞争力。

  我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在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市、县供销社的紧密配合下,成效显著。已先后分别在平罗、永宁、青铜峡、吴忠、中卫、隆德等市县举办了16期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班,培训人数2400人,有2022人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些经过培训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的经纪人活跃在我区农村市场,为解决农民卖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龙头骨干力量。目前,从已开展培训工作的市县看,收到了两个明显的效果。一是农产品经纪人确实学到了实用知识和技能,参训积极性普遍很高;二是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培训了农产品经纪人的市县供销社的作用引起当地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形象和地位进一步提高。

  全区供销社系统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工作。随着培训工作的深入推进,要注意研究培训之后与农产品经纪人关系的衔接与延续问题。要以培训为平台,大力筹建、扩建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协会等组织,充分利用供销社的职能优势,一面积极为农产品经纪人主张合法权利,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一面以此为抓手,主动承担政府交办的服务“三农”的工作任务,真正体现供销社的存在价值和作用。

  二、想方设法做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

  对农产品经纪人进行的职业培训,是一个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不断改进、提高。各市、县供销社要把这项工作作为2008年的工作重点,在机构、人员、资金方面给予保障。需明确以下原则:

  1、培训的组织与培训对象。我区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工作主要由区社和市县供销社、乡镇府、农村专业协会组织实施。培训对象是针对在本地从事农产品经营两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各市县培训组织者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把参训人员质量关,确保参训人员符合培训要求。

  2、培训经费的来源。开展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工作是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实现自身价值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区社领导高度重视,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挤出部分经费支持培训工作。同时,千方百计争取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下拨农产品经纪人专项培训经费。各市县供销社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同自治区政府倡导的设施农业工程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工程、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等项目结合起来,多向政府部门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给予培训工作一些财政补贴,共同把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做好、做实。

  3、培训内容、时间及地点的确定。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内容主要以《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和《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主,包括农副产品市场营销知识;经济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农产品经纪人职业道德;市场信息采集、建立客户与谈判订约等相关知识;农副产品的鉴别、储运安全、卫生、核算知识;《合作社法》、农村合作经济相关知识等。

  为了提高培训水平和质量,今年,区社将启用由专家重新编写的一本内容翔实、适合我区情况的新教材;着手组建一支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讲师团;完善农产品经纪人考核办法,加强实际技能操作水平测试;争取区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制作电子课件,购置电子教学器材等电教设备,以改进教学手段,更好地服务于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

  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课时暂定为三天。举办时间一般无特殊要求,各市县可根据参训人员的组织情况合理确定培训时间,但应在年初提前向区社上报培训计划。培训地点原则上以乡镇为主。

  三、2008年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计划、目标

  2008年,区社要继续加大我区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力度,克服困难,通过各种途径筹措培训教育经费,力争达到培训农产品经纪人3000名,取得国家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2800人。加强与供销社系统涉农龙头企业的联系,探索联合培训农产品经纪人的路子。此外,争取开办一期农产品经纪人高级培训班,通过走出区外、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拓展学员眼界,提升办班质量与水平。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性与计划性,需要培训的市县,必须提前进行调研工作,摸清当地农产品经纪人的分布和所从事农产品的销售情况,合理安排,突出重点,确保把真正需要培训的农产品经纪人招进培训班。成熟一期,办一期,决不勉强,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近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也进一步提出要“着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等的培养”。这既为我们全区供销社系统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又在政策上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各市、县供销社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的积极性,想方设法筹集资金,通过各种培训形式迅速提高广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整体素质。同时,要积极发挥供销社的职能优势,为农产品经纪人排忧解难,做好服务,把他们紧紧地团聚在供销社周围,使之成为供销社实现服务“三农”、助农增收的一个抓手,为供销社事业在我区的跨越式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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