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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位于山水大道东侧,离山水大道
500m
,占地面积300亩,约
200000m2
。
拟计划建综合办公楼一幢,成品和废旧金属交易区16个,其它废品交易区4个,专业交易区2个,报废汽车拆解区1个,可利用废旧金属加工区2个,共设各种摊位100个及相应附属设施,预计前期投资1368万元,在2008年6月摊位建成投入使用。
投入使用后,将规范我县废旧物资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我县可循环经济发展,保持县城综合环境整洁,减少污染。也是打击盗窃“三电”行为的良好举措。
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投入使用后,可为我县冶炼、造纸及化工等行业提供部分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利用将有所提高,根据客户需求可加工建筑,民用及农业等行业所需器械具。报废汽车拆解可提供再利用零配件及其它耗材。
依照县人民政府批转“平罗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办法”,近期由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县城经营废旧物资行业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各经营单位是否收购盗窃“三电”物资行为,是否合法经营等项目,经查各经营户无违法行为。
存在问题:
一、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这是制约工期能否如期完成的“瓶颈”。
二、在土地征用上有个别“钉子”户对补偿问题不配合,提出了超越土地管理部门核定标准的要求。
建议:
一、以平罗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供销社负责实施,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配合,共同搞好再生资源行业的管理,使之做到有序经营,规范管理。
二、废旧物资市场投入运营后各经营户必须做到集中经营,服从管理,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做好治安、协调、服务等工作。
(丁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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